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国内外贸易发展、以及粮食流通和储备战略、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国内外贸易发展、招商引资、电子商务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管理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粮油流通产业、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提出并指导全区流通体制改革,负责研究制定商品市场建设管理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区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区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区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商业联合体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典当、拍卖、租赁(汽车租赁除外)、汽车、旧货等特殊流通行业管理,负责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洗染美发业)的行业管理。
5、参与拟定全区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定和执行全区有关招商引资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目标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资环境、投资政策、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指导全区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解散,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各级招商活动开展;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6、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省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移动购物、电视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监督全区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健康发展等。
7、执行国家制定的商品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区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区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指导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区代表机构管理工作。
8、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管理、林区驻外企业和境外驻林区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适应我区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区服务贸易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区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全区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10、牵头制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促进全区服务出口和技术外包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参加我省在境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及招商引资活动;组织指导我区在区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和其他招商引资活动。
11、参与拟订我区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我区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等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相关应诉工作。
12、拟订和执行全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定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及转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发布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全区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等,制定我区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全区境内外企业对外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归口管理全区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区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14、承担口岸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口岸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口岸开放,协调指导口岸单位完善口岸设施及功能,协调口岸各相关单位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
15、牵头协调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6、为林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7、承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分会神农架林区支会的日常业务工作,指导全区商务系统的联合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8、承担全区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产销合作,组织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价格管理和调控;制定粮食在供求失衡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
19、建立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承担省级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制定全区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20、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定全区粮食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批并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承担全区范围内军粮供应和管理工作。
21、制定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快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区粮食流通市场体系。
22、指导和推进全区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23、拟订全区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报送粮食购销、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确保粮食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对粮食经营者从事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指导全区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制定全区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和上报全区粮食财务报表,组织落实全区粮食财务挂账的处理工作;对粮食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2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依法发布粮食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2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神农架林区商务局(招商局、粮食局、电子商务发展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政策法规科(挂人事科、综合科牌子),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挂市场秩序科、市场体系建设科牌子),电子商务科,对外贸易科(挂外经管理科、进出口公平贸易科牌子),投资促进科(挂外国投资管理科、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调控仓储科,产业发展科。
2018年内设机构由原来的6个机构增加到8个内设机构,增加原因: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4〕71号)文件,粮食局职能合并增加业务机构合。减少了市场秩序科增加电子商务科,因建立大科室制调整。
三、人员构成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神农架林区商务局核定行政编制为20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其中1名兼粮食局副局长、1名兼电商发展局副局长)。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科级)、会长1名(正科级,兼职)、副会长1名(副科级)。
现有离退休46人(其中5人未纳入财政预算),遗属人员13人。2018年实有在职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2人,全额事业编制8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 人,以钱养事人员1人,合同制聘用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一)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641.97万元,年初年结转结余234.20万元,合计:876.18万元。比上年增长了76.84万元,增长率为0.09%,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及政策性调资经费增加。
2018年总支出681.68万元,比上年增加73.99万元,增长率为12.17%,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政策性调资及遗留费用支出。
2018年年末结转结余194.49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84万元,增长率为1.48%。
(二)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总收入641.97万元,分别由:财政拨款收入603.97万元、其它收入38万元构成。分别占总收入94.08%和5.9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2.7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经费及职能工作经费。其他收入减少138.54万元,主要是向省厅争取的项目资金减少。
(三)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总支出68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19万元,占总支出86.72%。项目支出90.49万元,占总支出13.27%。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25.73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增加了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政策性调资及遗留费用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51.74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向上级部门争取的项目支出。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603.9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4.3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41.62万元。
3、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6.7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2.64万元,异常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增加了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政策性调资及遗留费用支出。
其中:人员经费518.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0.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3.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6.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项目支出79.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2.4%,主要包括招商引资、其他商贸事务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其中:办公费0.44万元、印刷费0.29万元、手续费13.27万元、邮电费1.63万元、物业管理费0.12万元、差旅费1.27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劳务费0.48万元、公务招待费0.39、委托业务费1.22万元、工会经费5.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2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1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0.3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59万元,增长144.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原粮食局机关运行遗留费用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9元。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一致。
四、三公经费支出对比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初预 算数 | 决算数 | 决算与预算差异数 | 差异率% | 变动原因 |
“三公”经费 合计 | 46 | 22.92 | -23.08 | -50.17% |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林区十条细则,压缩一般经费支出,缩减三公经费。 |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 6 | 4.82 | 1.18 | -19.66% | 减少出国人数,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无 | 无 | 无 | 无 | 2016年执行公车改后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公务用车购置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三、公务接待费 | 40 | 18.09 | -21.91 | -54.78% |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林区十条细则。减少接待次数,严格接待审批程序。 |
(二)“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上年支出数对比情况(见下表)
( 单位:万元)
项目 名称 | 2017年决算数 | 2018年决算数 | 2018年与2017年差异数 | 差异率% | 依据或说明 |
“三公”经费合计 | 34.77 | 22.92 | -11.85 | -34.08% |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林区十条细则,严守各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各项费用开支。三公经费支出降低。 |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4.82 | +4.82 | 482% |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林区十条细则,2018年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出国参加农产品交易市场合作洽谈活动。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无 | 无 | 无 | 无 | 2016年执行公车改后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 公务用车购置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三、公务接待费 | 34.77 | 18.09 | -16.68 | -47.97% |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林区十条细则。严守各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各项费用开支。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
(三)“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情况 。
1.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数情况: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参加省厅在境外举办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合作洽谈活动,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16年执行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
3.公务接待情况:2018年共计国内公务接待(含商务接待)100批次,1130人次。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2018年末固定资产总额602.27万元。资产构成及价值:房屋509.09万元,设备93.18万元(通用设备45.44万元、家具用具40.44万元、其他设备7.3万元)。无公务车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林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林区商务局2018年度的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严格贯彻《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履职效益明显,总体效果较好。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林区商务局认真落实林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园一地一区”和建设美丽幸福神农架的奋斗目标,着力推进商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改革,全力以赴稳内需、扩开放、促转型,在务实推进内贸流通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坚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均取得新进展,实现了“十三五”商务发展良好开局,全面完成了预算绩效目标,为神农架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主要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超额完成预定目标此次绩效评价总分100分,综合评价得分为94.18分,评价结果为“优”。 (见附件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18年招商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14.67万元,完成预算95.56%。主要产出和效益:全区续建项目25个,累计到位资金16.02亿元。新签约项目5个,达成重大招商意向性项目6个。全面完成林区政府下达的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同时坚持以大旅游、大健康、大农林三大主导产业为重点,主动出击,精准对接,积极谋划产业招商工作。成功举办世界中医药健康论坛(神农架·2018)活动,并引入多家企业落地,市场主体不断壮大。神农架健康产业公司、中医药产业研究院已完成组建工作并正式运营;完成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5000亩,全区现有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8480亩,为下一步发展大健康产业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重点与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进行对接,积极推动我区畜产品、中药材深加工及生物有机肥开发等项目落地实施。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土地因素对招商引资制约较大。受生态保护及国家公园限制,可开发区域有限;受现阶段土地规划和建设用地指标制约,征地难、拆迁难,土地报批时间长、速度慢、办证难,成为林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瓶颈。2、项目开工率低。一是受国内国际大投资环境的影响,部分项目业主对投资存在观望态度。二是部分项目业主资金不充裕,存在融资困难问题,影响了项目如期开工。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根据三大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林区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托交通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定位,着力挖掘包装一批投资潜力大、发展前景好、具有带动性作用的项目,重点开展宣传推介和产业招商活动。二是精准目标区域。重点围绕大旅游、大农林、大健康三大特色产业,在产业项目招商方面实现新突破,围绕优势产业集群和配套产业链的延伸引进一批大项目,使产业招商成为推动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新亮点。三是精准重点对象。打破城乡和行政区域界限,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产业布局,形成全域互动、相互协作、联接紧密的产业格局。围绕特色产业、资源优势、区位条件、发展基础,认真规划引导并大力培育具有特色的“版块经济”,因地制宜,实现错位竞争、联动发展。四是精准实施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区级领导对挂点联系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加强对招商项目推进跟踪服务的力度和质量。对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性强的产业项目,采取优先供地和“一事一议”的帮扶帮办措施。
2、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述:从评价情况来看,林区商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主要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超额完成预定目标。全区在建项目到位资金16.02亿元,共签订重大新招商项目5个,即神农架林区富氢康养项目、神农架道地药材产业发展项目、神农架新华镇整体旅游投资、盘水根雕小镇项目及红坪长寿村康养项目。全区共有电子商务孵化园1个,区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7个,覆盖率87.5%,村级服务网点59个,覆盖率88.1%。 2018年,开展电商实战型技能培训40余期,共计1544人次,覆盖所有乡镇、林场和70%的行政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亿元,同比增长45.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4324亿元,完成任务进度的89.02%。累计增速10.7%,全年达到18.44亿元,比上年增长11%。外贸出口全年完成34万美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为91.3%。已培育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神农架神农卉康商贸有限公司等2家限上企业入库。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林区粮食安全。以政策性粮食为核心,全面强化粮食流通监管。以“荆楚好粮油”行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放心粮油”体系建设。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大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林区商务局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将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让绩效评价真正发挥“助推器”的功能。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发挥评价作用,合理安排预算资金。林区商务局为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增强绩效管理理念,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拟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以外的资金。
3、招商引资: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4、其他商贸事务支出:用于商贸事务活动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参加境外举办的大型经贸活动和在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展销以及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商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费用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相关链接: